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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20734号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8-10

曾滔代表: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关于切实为物业服务企业有效减负增效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结合盐田实际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应该考虑到‘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共有资金’的组成部分,应该给予免税,只对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企业毛利)这一部分征税”的建议

  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陆续发布一系列退税、减税、缓税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对于“物业管理费”与“物业服务费”的税款征收问题,增值税上物业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企业管理服务”,如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时能够区分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属于物业公司收入部分的和物业公司作代收代付处理部分,那么对收入部分应按照物业服务缴税,属于代收代付部分的,则不属于物业公司应缴纳税款收入。

  二、关于“在疫情期间对承担物业小区防疫抗疫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货币补贴”的建议

  目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正在制定补助方案及细则,盐田区财政局正在制定《关于落实市防疫消杀补贴方案的若干措施》,同时盐田区住房建设局已收集全区214个物业住宅项目的建筑面积情况,为下一步发放2022年物业疫情防控补助提供基础。

  三、关于“尽量避免多头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检查防疫抗疫工作进行规范性检查、抽查,提前予以具体指导,在物业也企业力所不及的领域进行适当支援,减少不必要检查”的建议

  截至目前,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过3次物业服务企业疫情防控部署视频会议、2次疫情防控线上培训,指导各物业管理项目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并制定下发盐田区物业小区疫情督导自查表、疫情防控明白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提升小区卡口防疫工作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盐田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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